塞班智能手机论坛-Symbian系统智能手机中文论坛 » 个人二手数码交易区 » 个人二手数码交易区新版规(08年8月13日新增鸽子规定)


2008-3-18 00:32 鹅少
个人二手数码交易区新版规(08年8月13日新增鸽子规定)

[align=center][size=6][color=red][b][u]个人二手数码交易区新版规[/u][/b][/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
随着论坛的不断壮大,我们二手区由以前的几百帖一天到现在的2千帖(要向管理员申请加红^_^),实在是一个质的飞跃,这证明我们二手区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但是随着二手区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最重点的就是骗子的数量越来越多了,这种状况对论坛的发展造成很严重的影响,相信新人或者老手都有在这里被骗的经历。对于这个,一是由于我们这里的规则有漏洞,给骗子有机可乘,二是大家对网络的防骗意识还不够深入,对骗子的伎俩不能一眼看穿。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决定对现有版规进行一次更新,希望大家能够遵守的同时,也能体谅我们这么做的由衷。

[size=3][color=purple]以下内容于2008-3-19开始生效,请自觉遵守
[/color][/size][size=4][color=blue][b]发布的商品必须符合“个人”“二手”的定义,商家勿入[/b][/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b][size=4][color=#0000ff]塞班论坛对此版规有最终解释权[/color][/size][/b][/align][align=left][size=3]1、发帖的规格
   所有发帖必需按照置顶的帖子“[/size][url=http://bbs.dospy.com/thread-1248867-1-1.html][size=3][color=red]出售与求购的发贴规格&全国快递网址查询[/color][/size][/url][size=3]”的要求,[color=purple]发帖必须具备规格的内容[/color],没有按要求的,直接删除处理,除此之外,新增以下要求:
[color=blue](1)二手区没有上传附件的限制,必需在发帖之时上图[color=green](必须上自己所卖产品的实物图),[/color][/color][/size][size=3][color=blue]所谓全新,尸体的也要上图,照片必须清晰可见地体现出机器的成色,没有的直接删除处理。
[/color][color=sienna](2)帖子里必需要有自己的联系方式,交易方式,上报的资料必需属实,若我们发现上报的资料不属实的,以骗子论处,直接封IP,请大家如实上报!![/color]
[/size][size=3]以上规定只是最大限度的杜绝骗子,维护这里的纯净环境,其实对真心买卖的朋友是没有限制作用的,要想买卖二手,以上要求是必需的,希望大家好好配合哦~
(3)必须遵守[/size][url=http://bbs.dospy.com/thread-2-1-1.html][size=3]塞班智能手机网论坛版规[/size][/url][size=3]中的各项规定[/size][/align][align=left][size=3][color=navy](4)商家禁止进入,这里是个人二手交流区,为塞班网友提供的交流平台,如果涉及了商家行为,帖子一律删除,请不要反复询问[/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3][color=navy]不是限制个人卖东西,如果一次卖手机,DC,别的数码之类,出于个人买卖,版主不予干涉,但是不能有明显商家行为![/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3]2、其他的规定
(1)二手区已经正式改名为“个人二手数码交易区”,对于非数码产品的买卖是不允许的,发现的直接删除
[/size][size=3][color=indigo]【数码产品参照TOMPDA的定义:通讯设备、手机配件、PDA主机、PDA配件、笔记本、数码相机、台式机相关、网络相关、移动存储及耗材、移动音频 、配件产品及游戏、家庭影院、数码摄录机】
[/color][b][url=http://bbs.dospy.com/viewthread.php?tid=966278&highlight=][color=red](2)二手区已经禁止SIM卡的交易,请广大会员自觉遵守,发现的就直接删除
[/color][/url][/b](3)对于网络虚拟货物(例如QQ号,充值卡,游戏点卡等等),这里也是禁止进入的,发现的扣1好评,20财富,情节严重的直接封号
(4)纯表情。DDDD等回复会被视为恶意灌水,扣除2点财富值,屡教不改者关小黑屋本,二手区请选择于合适的标题发表帖子。帖子的标题、内容必须与相关版区的主题相符,如果不相符版主有保留转移帖子到相关版区的权利。任何与本区主题无关的帖子,版主及管理人员均有权直接删除而不作任何通知。帖子的标题必须能简洁地反映帖子的内容。请不要一文多发,论坛严禁无聊灌水,对于一些回覆帖子上只写上「顶」、「Ding」、「推」、「Push」等等或类似的纯灌水字句一律不鼓励。有简单的回话(重复),表情,复制同一句话的一律扣塞班币。[/size][/align][align=left][size=3](问:比如这个不能重复,我要把自己的帖子顶起来 难道每次还要换不同花样顶啊?还是不能顶出来?
   比如我每次顶出来都说:把自己的贴顶起来
   这样何妨呢? [/size][/align][align=left][size=3]   答:不论内容相同还是不同,这种顶帖行为都是应该禁止的,要不大家都去顶自己的帖子了,那不是天天灌水了,都怕自己的帖子沉)[/size][/align][align=left][size=3][color=purple](5)欢迎大家举报没有上图的帖子,共同管理二手区
[/color](6)发表与本区无关的信息会被删除
[color=red](7)粗言秽语严重影响论坛的健康发展,发现的禁止访问7天!!包括:轻微的、隐蔽的攻击,含有讽刺、蔑视的意味,变相侮辱,在纠纷帖子中辱骂攻击对方,激化矛盾,进而演化成一场吵架,直接骂人的禁言一个月处理!![/color][/size][/align][align=left][u][color=red](例如:[/color][/u][/align][align=left][u][color=red]1.帖子中卖家可能标价过高,买家回一句:“弱智啊,LZ还是回火星去吧。”
处罚方法:ID禁言3-7天
2.在帖子中直接出现 “SB TMD 傻X ”,或辱骂对方家人
处罚方法:ID禁言1个月
3.在纠纷帖子中辱骂攻击对方,激化矛盾,进而演化成一场吵架。
例如:在纠纷中直接说:“你个SB自己弄坏的还怪我,你妈没教过你啊”
处罚方法:纠纷裁定后,ID禁言3个月
4.因为有的时候很熟悉的网友之间喜欢开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可能里面会带有一些不文明用语,只要没有造成对方或者其他网友不适,是不在以上处罚范围内的。
例如:“我日,真能折腾啊”
受到一次处罚以后,再犯者永久封禁ID。
被封ID如果获得投诉人的谅解,可以视情况解封。)[/color][/u][/align][align=left][size=3]所有帖子的内容及参与讨论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任何人均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讯息或网址连结: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或地区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稳定的;
- 涉及政治军事题材、淫秽、色情、有违公德的偷 拍、不健康内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size][/align][align=left][size=3][b][color=black](8)[size=4]见到广告帖请勿顶帖,点击举报或到置顶举报帖举报即可,无意义顶帖(如回复“拿分走人”“顶”之类的)的视为灌水处理![/size][/color][/b]
对于违反上述规则者,必严格执行并采取相应行动,违规者并需负上个人的法律责任。[/size]
[size=4][b][fly][size=4][color=purple][b](9)如果有交易的,最好就是先询问一下论坛的老鸟们或者版主,发帖都可以,让大家监督监督~
[/b][/color][/size][/fly][/b][/size]
[b][size=4][color=red](10)严禁先款先货交易,同样禁止所谓的先款先货见证帖,请大家尽量使用中介或者支付宝交易。[/color][/size][/b][/align][align=left][b][size=4][color=red]对于先款先货交易的处理:[/color][/size][/b][/align][align=left][b][size=4][color=red]  1)在出售帖表明先款或先货交易方式的,一律删除。版主、评论员要求先款先货,扣除威望好评并警告一次,再犯即上报管理层进行免职。[/color][/size][/b][/align][align=left][b][size=4][color=red]  2)双方私聊约定先款或先货交易,并在论坛发布见证帖的,一律删除,并且扣除一好评,版主、评论员参与其中的扣除威望好评并警告一次,再犯即上报管理层进行免职。[/color][/size][/b][/align][align=left][b][size=4][color=red]  3)凡举报先款先货交易,经查实的加一好评。[/color][/size][/b][/align][align=left][b][size=4][/size][/b][/align][align=left][size=5][color=magenta][b]以上规定欢迎大家浏览,留下宝贵的意见,二手区的发展离不开你们的支持~欢迎大家拍砖,有宝贵意见的请在楼下回复,我们会根据你们的建议逐渐完善版规,谢谢[/b][/color][/size][/align][align=left][b][size=5][color=#ff00ff][/color][/size][/b][/align][align=left][b][size=5][color=#ff00ff]=========================================[/color][/size][/b][/align][align=left][b]附则
      
1、 恶意灌水,指同一内容连续3次以上发帖或回复(含连续表情符号或不连贯字母回复),或者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表,包括同一人多个马甲同时进行无意义的灌水。
补充:对楼主用马甲顶贴或者是发表纯表情回复或者是类似“DDDDD”或者复制自己的话一类的无意义回复的行为,将予以扣分2倍得分的处理,即如果是回复扣除2分财富,如果是主题则扣除4分财富。屡教不改者,扣除3次财富以上将予以扣除1好评。

2、 恶意翻帖,指一人(包括马甲)连续翻同一作者(包括马甲)帖子5篇(含)以上。

3、 任何形式的广告,指在发帖、回帖、签名等处,有意做其他同类网站及论坛的链接和其他各类广告。

4、 严禁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建立发布QQ群,以及非塞班论坛的团体和组织!

5、严禁发外网链接!二手区可以发支付宝连接,但是发支付宝连接并不等于论坛就可以不发图片

6、严禁在个人资料和帖子内容中使用缺乏艺术或科学价值的、不文明不健康甚至含有淫秽色情成分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及其链接[/b][/align]
[align=left][b]7、最近出于鸽子行为太过于严重,我们不干涉别人的RP或者其他行为,只要是在中介帖,或者新开帖,两个人确认,同意交易。[/b][/align][align=left][b]其后有一人犯规此次交易的,属于“鸽子”行为,将处以禁言7天,评论员、特殊组、版主以上级别的禁言10天(普通会员如有悔过,道歉,买家或卖家接受者,将扣除1好评,评论员、特殊组、版主以上级别的扣除2好评。以示警戒)[/b][/align]
[align=left][b]以上附则如果警告后还发现直接封ID[/b][/align]

[[i] 本帖最后由 PepsiLee 于 2008-10-14 18:49 编辑 [/i]]

2008-3-18 00:38 鹅少
10月11号新增一条内容


1、无论是出售还是收购的帖子,标题必须明确含有以下内容
     [color=blue]【所在地区】【型号】【价格】【交易方式】[/color]
   [color=red]例如:(出售)佛山地区1400出售HTC D9000 论坛中介[/color]
[color=#ff0000]             (求购)佛山地区1400求购HTC D9000  论坛中介[/color]
[color=#ff0000][/color]
   禁止以无关内容故意把标题拉长,出售的帖子必须明盘,否则都删除处理!

2、[font=宋体][size=10.5pt]对于已经出售(收购)或者已经暂停出售(收购)的帖子,请自行编辑帖子标题成[font=宋体][size=16pt][size=3][color=blue]【请封贴】[/color]字眼[/size][/size][/font],方便论坛管理。[/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   也可以论坛PM版主关闭。[/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3、考虑到先款先货的不良影响,对于先款先货交易出现的问题纠纷帖子,论坛一律禁止,发现的一律关闭[/size][/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size][/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4、禁止挖坟现象,发现的扣4分!!(挖坟现象定义:回复发表超过3个月的帖子)[/size][/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   [/size][/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5、版主将会不定时把超过3个月的帖子关闭,如需再开,可以通知版主操作。[/size][/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size][/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size][/size][/font]6[font=宋体][size=3]、发帖子必须用普通话,如有发现违规者立即删除帖子没有任何通知[/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附上机器成色定义[/size][/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size][/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quote]全新,是指有完整包装盒,并未开封使用的货品。[/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
9.9成新 是指仅仅打开包装盒,未使用或仅仅经过短暂使用(时间不超过一天),外表无任何使用痕迹的货品。

9.5成新 是指已经开封,并经过短时间使用,外表无使用痕迹的货品。通常时间应不长于一个月。

9成新 是指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外表无明显使用痕迹,功能完全正常的货品。

8.5成新 是指使用时间超过 3个月,但是低于半年。外表有使用痕迹,功能正常的货品。

8成新 是指使用超过半年,或者未到半年,但是外表有明显使用痕迹的货品。

6成新 是指使用时间一年以上,外表有严重的损伤、功能基本正常的货品。

垃圾,该成色是指对于货主无关重要或者因为特殊原因失去了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功能的货品。[/quote][/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size=3][/size][/size][/font]

[[i] 本帖最后由 趴趴殿下 于 2008-10-11 12:00 编辑 [/i]]

2008-3-18 01:03 syf29
请斑竹看一下我的IP

(铁通的,不同的网站看到的IP是不一样的)

2008-3-18 01:08 kong10432
鹅少   给我封个官吧

2008-3-18 01:18 柳芝
也许,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只能是传说了。

支持下吧[s:23]

2008-3-18 01:20 鹅少
[quote]原帖由 [i]syf29[/i] 于 2008-3-18 01:03 发表 [url=http://bbs.dospy.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6143895&ptid=1309789][img]http://bbs.dospy.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斑竹看一下我的IP

(铁通的,不同的网站看到的IP是不一样的) [/quote]
已经修改了

2008-3-18 01:21 arthur75
鹅少~我每天在塞班网几乎都差不多7个小时~可以被一官半职~我吗?大家都是广东的`先谢谢了~

2008-3-18 01:22 鹅少
晕,申请职务的请移步事务区~

2008-3-18 01:24 鹅少
夜深了,准备睡觉~再见

2008-3-18 01:24 arthur75
帮下忙啦~~~~~~~

2008-3-18 01:31 xiaogainunu
支持下先~~

2008-3-18 01:32 liwei_840626
顶起来先。。。。

2008-3-18 01:41 少帅.
顶上,,,,,,,,,,,,

2008-3-18 01:43 fangfang7712
你有了政策,那些骗子会想办法出对策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先款.最好支付宝啊。.......

2008-3-18 01:48 arthur75
ding~~~~~~~~

2008-3-18 04:22 sun8410
强烈要求 论坛能中介

[color=red]驳回.论坛不中介,是经过反复讨论以后做出的决定.[/color]

[[i] 本帖最后由 MemoryCK 于 2008-3-18 09:25 编辑 [/i]]

2008-3-18 07:36 摆渡人阿朱
呵呵,赞同,买手机时的所谓兄弟称谓,真是泛滥成灾。

2008-3-18 07:43 坏----狼
建设和谐论坛,顶

2008-3-18 07:44 张真
支持[s:25]

2008-3-18 08:00 qingshi1682
二手区的发展离不开你们的支持



说的好亚

2008-3-18 08:26 chenjicai
希望能最大限度的杜绝骗子

2008-3-18 08:41 limmi
支持支持

咳!虽然没被骗过 但是我觉得论坛也在不断的进步啊!希望广大机油也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意识哦!哈哈!!并且希望那些骗子自己滚蛋.....................[s:23]

2008-3-18 08:51 cc2333316
顶起来先。。。。

支持鹅少[s:23]

2008-3-18 09:12 weijingdong
不错!!!应该这样!!!!支持!!![s:24]

2008-3-18 09:13 卡笛那通心脆
顶!!真是痛快呀!!我早就希望版主能够制定这些规定了,让骗子们无处可藏,让少一点人受到欺骗。以后一起帮着论坛监督!!

2008-3-18 09:23 左手的无名指1
我也来强烈支持

2008-3-18 09:26 MemoryCK
[color=red]二手区的斑竹们辛苦了.[/color]
[color=#ff0000][/color]
[color=#ff0000]支持新版规,再有,大家以后别再提什么要求论坛中介了,支付宝不是更好更安全么?[/color]
[color=#ff0000][/color]
[color=#ff0000]论坛中介的要求,一律无视.[/color]

2008-3-18 09:29 db9
帮顶了。支持下[s:25]

2008-3-18 09:48 PepsiLee
支持,有规矩才成方圆

2008-3-18 10:00 ads1234567
看过.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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